週一(2006.04.24)的晚上照例帶捲毛出門散步, 不一樣的是, 一向都是讓他坐在推車上, 我們帶他去散步, 這次狼先生決定不帶推車出門, 讓捲毛用走的~~~

一走出公寓大門, 捲毛像脫韁的野馬, 走的飛快, 好像有人在後面追他似的~ 深怕他跌倒, 狼先生亦步亦趨的跟在後頭~

第一次用腳散步的捲毛, 對什麼東西都很好奇, 鄰居放在門口的盆栽, 停在牆邊的車子, 甚至感應到人自動會亮起的燈, 都讓捲毛好生好奇, 忍不住駐足圍觀好一會兒!!!

也因為放任捲毛自個兒走路, 兔子跟野狼先生只防止他不要走到馬路上去, 所以, 捲毛第一天只走到巷口的燈飾店~

捲毛實在太愛看燈了~ 往後每次走到那家燈飾店時, 他總是會駐足良久, 這邊看看, 那邊摸摸, 對店家懸吊在窗口的幾盞水晶燈迷戀不已~~~

回程時,就著月光, 捲毛停留在距離家中只有幾公尺的巷口, 看著還積著少許雨水的地下水道鐵蓋, 兔子驚奇的發現, 那鐵蓋的圖案好可愛呀~ 從來不知道bofing的地下水道鐵蓋的圖案這麼好玩~

除了第一天捲毛會亂走外, 兔子發現只要是走過的路, 捲毛都會記得, 第二天他就知道要延著人行道走, 也知道過了巷口的鐵門會有一盞會亮起的燈, 每天跟著捲毛一起散步, 一起發現社區裡一些微小的細節, 總會有些小發現小驚奇, 自己也搬去新居半年了, 卻對這些細節視若無堵, 若不是捲毛的好奇心, 粗心的兔子大概很難去發現那些可愛的小細節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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